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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不錯的文章, 值得在職場裏的伙伴們思考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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謀求共識的技巧

劉孟奇

中山大學政經系副教授

避免陷入「拼輸贏的辯論比賽」

我一直有一個偏見:為什麼很多年輕人會在職場的表達溝通上遇到困難?這一方面當然跟教育過程中的訓練與學習經驗不足有關,另一方面則可能是我們在教育中給予年輕人一些誤導印象,例如誤以為寫「考試用作文」跟寫「職場書面報告」一樣、誤以為「比賽用演講」跟做「職場口頭簡報」差不多、或誤以為「辯論」是職場中處理不同意見的好方法。


我們在學校教育中似乎已經習於將「辯論」(而且通常還要來個比賽)視為「解決」不同意見的標準方法,而在政治場域中出現的零合對決模式-不管是競選對手的質疑攻訐,或政論節目名嘴的激辯爭論-更強化了這種印象。為什麼我不認為這是職場中處理不同意見的好方法?理由是:辯論的本質是競爭性的,而不是合作性的-辯論比賽雙方在玩的是只能有一個贏家的零合遊戲-辯論雙方的目的不在於爭取對方的認同,而在於爭取第三者-裁判、觀眾-的支持。

但是我們在職場中提出不同意見的目的不在於「辯贏」,更不在於「打敗對方」,而在於「提升團隊的工作表現」。職場中大概不會有「公正第三者」來裁判誰輸誰贏-如果你經常跟工作夥伴爭執不下,動輒需要上司介入仲裁調停的話,這大概不會對你的工作評價有什麼加分效果-你需要爭取支持的對象,往往就是與你意見有所不同的工作夥伴、上司、甚至顧客。在這種情況中,告訴對方「我對了,你錯了;我贏了,你輸了」絕對不是一個好主意。

換句話說,在這些強調合作的場合中,關鍵詞不是「真理越辯越明」,而是「謀求共識」-所以說「謀求」,是因為達成共識的過程是可以有策略、有方法的。無論如何,在開始謀求共識時,最重要的還是要有正確的心態:不要把它當成拼輸贏的辯論比賽!

我們在「審議民主」的會議中非常強調,為了追求共識意見,與會者最好能抱持「對話」而非「辯論」的心態。美國「學習圈資源中心」在教學手冊中對於「對話」與「辯論」的區別進行整理,如下面的附表所示。如果我們能依照這一張表當中的建議,在面對不同意見時,積極營造有利於找出共同點的「對話」,而不是導向針鋒相對的「辯論」,謀求共識就不會是太困難的事情。

「謀求共識」可以一步一步來

職場中有工作的時限與進度壓力。在團隊合作中,固然不宜刻意壓制或忽視不同意見,但也不能為了求取共識而漫無節制的耗費精力與時間。事實上,如果不能有效率的凝聚共識,就很容易因為時間壓力,最後不得不做出草率的結論,而提出不同意見者反而被視為拖累工作進度的禍首。

如何比較有系統、有策略的謀求共識?我們在下面建議幾個步驟:(這些步驟主要來自於美國「學習圈」及「國家議題論壇」等審議民主推動組織給予會議主持人的操作手冊建議。)

第一、列出「需要」處理的不同點-也就是說,那些為了讓工作能繼續推動,而需要加以解決的意見歧異之處-並且盡量一次只處理一個不同點:一個常見的迷思是誤以為「追求共識」等於「在每一個觀點上都要達到大家一致」。事實上,這是沒有必要的。既然真正的目標是在做好工作,我們只需要找出足夠的共同點,讓工作能夠繼續往前推進就好了。至於那些不影響實質工作的觀點不同之處,則大可以存而不論。

如果覺得要處理的不同之處很多,可以問自己:「要讓工作再往前推進一步,我們需要解決哪些歧見?」這些就是需要優先處理的不同點。


盡量一次只處理一個不同點。在同一時間處理好幾個議題,不只容易失焦、違反「一時不議二事」的議事基本原則,也容易治絲益棼,甚至產生新的問題。不妨先處理容易取得共識的地方,累積「一直有共識產生」的動能與成就感,將有利於其後處理比較麻煩的議題。

第二、思考並指出別人意見的長處在哪裡:謀求共識的關鍵在於找出「雙方都可以接受之處」。與其一直推銷自己的觀點,或者僵持在不願接受對方意見的地方,不如自己先跨出尋求共識的第一步,指出對方意見的優點,創造彼此顯然會有交集的空間,並以此作為逐步建構共識的基礎。

盡量不要讓討論變成「全對全錯」的零合遊戲,也不要擔心先接受別人意見的高明之處會讓自己顯得低人一截。首先,在有視人之明的人眼中,這顯示出你是個有高 EQ的人。其次,聽過「北風與太陽」的故事嗎?一直放大對方意見中的問題,就像北風一樣,固然尖銳猛烈,卻會令別人不願意讓步;先指出並接受對方意見的優點,就像太陽一般,可以讓對方卸除自我防衛,甚至願意禮尚往來。最後,樂於先指出別人意見優點的人,其實會在不知不覺中掌握了共識意見形成的討論動能與主導高度。也就是說,發球權會在你這邊。

第三、思考並承認自己觀點的弱點在哪裡:要「公開」承認自己的觀點有弱點並不容易-我自己就常常做不到。不過,就算不願意公開承認,自己也要有足夠的理性與自知之明,能夠在聆聽不同意見之後,找出自己意見的弱點與需要加強之處。尋求共識往往需要相互讓步,而自己心知肚明的弱點,就是可以讓步,也應當讓步的地方。

當然,如果能主動指出自己觀點中需要修正之處,通常會有利於加速共識的達成。萬一你覺得這相當困難,面子上有點拉不下來,不妨試一試下面的方法:把自己觀點的改變或修正歸功於對方意見的啟發。把自我否定的負面衝擊轉化成讚美與肯定對方的正面訊息,會對於互動氣氛產生相當神奇的化學效果。


第四、根據前面兩個步驟的結果,設法提出對方能夠接受的修正建議,或請對方進一步提出修正方案:從前面兩個步驟出發,應該可以開始發現彼此能夠接受的共同點。如果對方也主動回應這兩個步驟,願意指出他認同你的意見之處,甚至願意修正自己的意見,那很快就會有所交集。如果對方沒有積極回應,而是比較被動的接受前兩個步驟的過程,那麼你可以在相當程度上引導討論進行的動能與方向。這時不妨主動拋出修正建議,請問對方是不是能夠接受,或請對方進一步修正。如果發現兩邊意見仍有一定落差,就根據已經比較彼此靠近的修正意見,重覆前兩個步驟。只要事情還不到無可轉寰的餘地,應該都不難找到彼此可以接受的結論。

第五、不要忘了時間限制與權責倫理: 我們雖然在這裡強調尊重不同意見與尋求共識的重要性,但也最好不要因此走極端,譬如堅持「要讓每一個人都覺得滿意」、「所有的意見都要考慮到」、「一定要再三確認大家沒有不同意見」、「別人只要有不同意見,就要重新討論」、或者反過來「別人不管何時都應該要充分重視我的不同意見」。決策有時效性、完成工作有時間壓力,為了追求面面俱到而遲疑不決、延宕進度,結果可能還不如一個「不完美但及時而可行」的果斷決策。記得職場有權責倫理。今天如果這件事是你的權責,那麼你就有裁量的權力,也必須負起裁量的責任。如果你決定聽取別人的建議,當事情做對了,最好記得謝謝人家,萬一事情出差錯,則絕對不應卸責到當初提建議的人身上。反之,如果今天這件事情是別人的權責,你就必須尊重主事者的裁量,更絕對不能訴諸情緒來脅迫別人接受你的意志。

對話與辯論的比較

對話

辯論

對話是協力的:兩方或多方一起努力,以達到共同的瞭解。

辯論是針鋒相對的:兩方彼此對抗,並試著證明對方是錯的。

對話的目的是為了找出共同點。

辯論的目的是為了要贏。

在對話時,我們傾聽他人的聲音,以瞭解其中的意義與彼此能夠同意之處。

在辯論中,個人聽取他人的意見,是為了找出其中的缺點以及可對抗的論點。

對話會擴大,甚至轉變我們的觀點。

辯論使參與者更加堅持自己的觀點。

對話令我們顯露與重新評估自己論點的前提。

辯論令人堅持自己論點的前提就是真理。

對話使我們內省自己的立場。

辯論使人批判其他人的立場。

對話開啟可能性,讓我們可能找到比原來的方案都更好的方案。

辯論讓人堅持自己的立場就是唯一方案,並排除所有其他方案的可能性。

對話創造一種開放的態度,讓我們願意承認錯誤與有所改變。

辯論造成一種封閉的態度,讓人堅決要證明自己是對的。

在對話時,我們提出自己最好的想法,而且知道其他人會試著改善而非企圖摧毀它。

在辯論中,一個人提出自己最好的想法時就會面對質疑,而必須加以辯護、證明這是對的。

在對話中,我們尋求基本的相同之處。

在辯論中,個人尋找彼此意見的明顯不同點。

在對話中,我們尋找他人立場的長處。

在辯論中,個人尋找其他立場的瑕疵與弱點。

在對話中,我們真心為他人考量,並且努力不要離間與冒犯他人。

在辯論中,我們進行對抗而不顧及彼此的關係與感受,並且經常在其中貶低與損抑別人。

在對話中,我們假設大家對於問題都擁有部分的解答,而藉由聚集彼此的智慧,可以找出解決之道。

在辯論中,我們假設某人擁有完全正確的解答。


以上引用自http://blog.yam.com/lakatos/archives/219979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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